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送达公告(易飞)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1-04 15:31 浏览次数:- 【字体:

易飞(公民身份号码42272219******1072):

  我局于2025年12月12日依法向你作出《退款通知书》(普社保退字〔2025〕11号)(下称“普社保退字〔2025〕11号”),请你退回我局多发的社会保险待遇人民币4374.00元。因我局现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故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退款通知书》(普社保退字〔2025〕11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请你在收到普社保退字〔2025〕11号后10日内,依法履行退款义务。如不服该退款通知书,可在接到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普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稽核股;电话:0663-8370231

  单位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池尾街道普益大道961号普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附件:《退款通知书》(易飞)   



  普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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