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广大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的一封信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多起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造成一定程度的人员受伤与财产损失。燃气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生命与财产安全,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务必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拒绝使用直排式热水器。
直排式热水器在室内使用时产生的一氧化碳不能及时排放,会导致使用者中毒,甚至死亡,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请自行拆除直排式热水器,安装安全合格的热水器。
二是拒绝使用无“充装追溯二维码”气瓶。
无“充装追溯二维码”气瓶俗称“黑气瓶”,多为超期未检气瓶、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报废气瓶,角阀、焊缝漏气等情况时有出现,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三是配合燃气企业完成气瓶产权置换。
用户自行购买的气瓶,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统一置换为燃气经营(气瓶充装)企业自有产权气瓶,置换工作按近期政府通告执行。
四是安全使用燃气减压阀。
严禁选用劣质三通分叉减压阀,经过检漏仪器测量,大部分三通分叉减压阀阀门不能关紧,存在漏气情况,请选用合格燃气减压阀,安全使用燃气。
五是餐饮场所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
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餐饮行业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六是高层建筑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8.4.5明确“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希望广大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积极行动起来,相互宣传政策,共同创建平安舒适的居住环境!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