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宁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3-19 11:37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普宁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揭阳市局、普宁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关于印发2024年揭阳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揭市监食生〔2024〕83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全市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方式

    结合日常监管、专项工作、有因核查,组织对本辖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为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随机检查、异地检查、联合检查。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范围。肉制品、食用油、速冻食品、酱腌菜、蜜饯、炒货及坚果、湿粉类食品、蛋白固体饮料、食醋、复配食品添加剂等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企业;一次性餐饮具类别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屡次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标签标识问题较多的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检查要点为: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重点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委托生产等情况。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验要点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重点强化原料进货查验和使用记录检查)、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交付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三)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广东省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按规定要求设立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制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通过“粤商通”APP在线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况。督促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建立、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对自查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与问题进行整改。

    四、检查安排

    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覆盖所有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与食品小作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覆盖5类发证产品,并对实行告知承诺许可的获证生产企业例行检查全覆盖。

   (一)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监督检查安排。对上级部门通报、被投诉举报、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实施专项监督检查;对辖区内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全覆盖检查;采用双随机方式肉制品、食用油、糕点、酱腌菜、蜜饯、炒货及坚果、蛋白固体饮料、食醋、食品添加剂等等重点品种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组织落实食品相关产品告知承诺许可获证企业全覆盖例行检查,对不合格企业依法及时向省局提出撤销生产许可证建议。同时配合省、市级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安排。各所要按照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结合辖区监管工作实际,组织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相关产品日常检查计划。特别加强对新办食品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对高风险及多次抽检不合格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在检查中发现企业违法,需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要及时上报市局。

    五、工作要求

   (一)监督检查计划向社会公开,及时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评估。

   (二)强化问题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实现整改完成率100%。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查考核,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重点对抽检不合格企业实施监督检查与约谈,年度抽检一次不合格的企业由普宁市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约谈,年度抽检二次不合格的企业由揭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约谈。省局将定期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对年度三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实施约谈。

   (四)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及时通过手机APP记录检查过程或在“食品生产检查系统”记录、归集、分析监督检查信息,加强数据整合、共享和利用,完善监督检查措施,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五)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应强化总结与信息报送,于每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粤政易报送《2024年广东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信息表》,于6月30日、11月30日报送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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