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1-27 15:34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公布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普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zwgk.puning.gd.cn)或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puning.gov.cn/pnscjdglj)查阅。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秘书股联系(电话:0663—291291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和《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内容,以服务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核心,以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手段,有效增强了市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全面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我局把制度化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员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各所、机关各股队均落实一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报送本单位工作动态信息,对可予公开的信息,及时对外公开。加强对职能股兼职工作人员的指导,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负责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组织学习信息公开知识。我局多次组织机关各股队、基层市场监管所领导和业务骨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业务人员加强讲解,提高各股、基层所业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熟悉和掌握我局制订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表》、《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等相关文书表式,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按规定程序及时通过有效载体和方式,公开有关政务信息,便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我局机关信息。

  (三)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局除通过报纸、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外,还进一步完善网上公开、上墙公开、书面公开等形式适时公开政务信息,方便办事群众咨询。我局设立在普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登记注册窗口,为扩大宣传,设置政府信息宣传资料书架,存放各种政务工作的介绍、办事指南等小册子,供公众无偿取阅,有效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加强外网建设,开辟政务公开和市场监管信息专栏,将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动态、办事程序等事项对外公开。

  (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专人负责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官方外网机关版块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丰富版面内容。做好公开信息审查,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内容。推进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更详细更透明公开有关政府信息,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我局机关和各所通过各种政务公开宣传栏、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500条次。其中机构设置、职能介绍22条,公示公告、政务工作信息36条,行政许可4875次,行政处罚结果524条。

   2.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度,我局共在普宁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表稿件17篇,向普宁市委办、市府办和上级局报送政务信息6条。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20年,我局信息咨询服务窗口接待相关咨询1800多人次;接受企业登记信息查询7890多条次。接到书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份,均及时予以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3

48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0

524

行政强制

10

0

10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38564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板块内容有待丰富等。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加大对商事登记制度、企业年报制度等重大改革的宣传力度,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知识产权动态,让群众及时获取资讯,增强对市场监管部门的了解。

   2、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更新维护、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有效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利用率。

   3、加强业务培训。针对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业务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班,加强各单位的工作交流,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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