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11 16:55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公布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普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www.puning.gov.cn/jypnscjj/gkmlpt/index)或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puning.gov.cn/pnscjdglj/)查阅。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秘书股联系(电话:0663—29129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和《普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宁市贯彻落实揭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内容,以服务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核心,以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手段,有效增强了市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全面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我局通过普宁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业务工作、办事指南、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等。2023年合计共公开了128项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除本局主动公开外的政府信息,建立健全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相关政府信息指南。2023年合计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重要工作来抓,成立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定了《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等。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时效性工作及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普宁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根据上级部署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和设置,及时更新公开平台栏目内容,做到工作动态2周内更新,部门文件6个月内更新。

  (五)监督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迎接上级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3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29

行政强制

10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8

0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板块内容有待丰富等。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加大对商事登记制度、企业年报制度等重大改革的宣传力度,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知识产权动态,让群众及时获取资讯,增强对市场监管部门的了解。

    2、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更新维护、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有效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利用率。

    3、加强业务培训。针对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业务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班,加强各单位的工作交流,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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