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图书馆扩大恢复开放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2-20 09:50:34 浏览次数: - 【字体:






疫情发生至今已经一年

随着假期到来

越来越多的读者借阅需求不断增加

普宁市图书馆收集读者的阅读愿望

将于2月14日起逐步有序扩大恢复开放

入馆须预约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印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公共函〔2020〕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类风险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点》(粤卫疾控函〔2021〕1号)以及普宁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2021年春节元宵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个一律”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馆工作的实际情况,本馆将于2021年2月14日(正月初三)起逐步有序地扩大恢复开放,具体事项如下:

开放时间:周三至周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2:30—16:00    (15:45后停止进馆);

开放区域:二楼外借一部(社会科学图书借阅区)、三楼外借二部(自然科学图书借阅区)、三楼成人报刊阅览室、三楼少年阅览室、五楼外借三部(艺术类、工具书及红色图书专区);

人数控制:每日进馆人数总量控制在270人以内,上午、下午各135人,同时在馆人数控制在85人以内,达到同时在馆人数上限后,将采取“一出一进”措施限流,并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动态调整;

预约方式:读者须提前一天通过我馆微信公众号预约进馆时间(上午或下午),预约名额先到先得,额满即止。暂时不接受14岁以下未成年人独立预约,1位成年人只能携带1位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进馆,且在预约时必需标注“携带未成年人”。每天为老年读者(60周岁以上)预留30个现场预约名额,上午下午各15个。

如何预约进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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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注普宁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大厅”,选择“预约进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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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勾选健康承诺,点击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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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选择预约时间场次后提交预约信息。(每人每日只可选择一个时间段预约,须提前一天预约,不可重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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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到馆后,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现场签到二维码,签到成功后即可入馆,离馆时也需扫描现场签出二维码后再行离馆。

(2) 预约时,读者需作出健康承诺,提前注册疫情防控“粤康码”,曾有国内外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且未过14天隔离期的读者谢绝进馆。

进馆须知

(1) 读者按照预约时间,从正门有序进入,经过体温检测、“粤康码”和预约扫码验证方可进馆。对体温异常(≥37.3°C)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将劝阻进馆,并引导至就近定点医院诊治。

(2) 读者在馆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进馆后全程佩戴口罩,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暴力抵抗人员,将迅速隔离并采取报警措施。

(3) 为避免形成人员密集,办理读者证、借还书和咨询时需保持至少1米安全距离,读者应尽量减少停留时间,减少交谈。

服务保障

(1)服务区域全面开门、开窗,加强自然通风效果,优化室内空气质量。

(2)按照专业指引对公共服务区域、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消毒,并对重点区域和常用设备进行定时消毒。

(3)每天采用专业设备对归还图书进行消毒杀菌,对借出图书读者可利用“图书自助杀菌机”自行消毒杀菌。

温馨提示:从恢复开馆之日起,所有新借图书借期延长至60天,原先借出图书在2月28日前归还免扣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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