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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宁市 流沙北街道南华路“9•19”土方作业 致人死亡一般事故结案的通知
来源:普宁应急管理 发布时间:2020-09-28 16:55:46 浏览次数:- 【字体:

       2019年9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南华路南苑市场路段发生一名工人进行污水管网土方作业时被埋致死的事故。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普宁市人民政府成立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南华路“9•19”土方作业致人死亡一般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少平任组长,副市长陈卫华、市府办副主任钟韶丰、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林嘉全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流沙北街道等单位人员组成,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调查组通过深入细致调查,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完成了《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南华路“9•19”土方作业致人死亡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业经市人民政府批复。现将事故结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南华路“9•19”土方作业致人死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市政府批复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普府函[2020]21号),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落实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及时将责任追究的结果报送市安委办备案。

       四、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吸取该起事故的深刻教训,切实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防范整改措施建议,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将落实情况于2020年5月30日前报送市安委办。

      附件:普宁市流沙北街道南华路“919”土方作业致人死亡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普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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