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厂中厂”“园中园”及各生产经营企业的一封信 -普宁市政府门户网站
致全市“厂中厂”“园中园”及各生产经营企业的一封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10-30 10:05:43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全市各“厂中厂”“园中园”管理单位、各业主、各生产经营企业:

       当前我市正处在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厂中厂”“园中园”作为中小微企业集聚发展的重要载体,在支撑产业配套、稳定就业岗位、激发市场活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期我市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安全管理责任悬空、作业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已成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的突出问题。为全面压实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牢牢守住我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基本盘,现就相关事项向全市各单位告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园区、产权方、运营方主体管理责任

        “厂中厂”“园中园”的管理单位、产权方、运营方是安全生产的总责任主体,必须建立统一的安全管理架构,明确专门安全管理团队,对入驻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统一管理、统一监督。严禁“以租代管”、只收费不管理,要与所有入驻企业逐一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清晰界定双方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各自管控区域、风险点位、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责任真空、管理缺失情况发生。

       二、全面筑牢企业内部安全防线

       各入驻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三级安全教育”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100%持证上岗。要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牢牢守住各责任区域生产安全、不出事故。

       三、紧盯高风险环节精准管控

       各单位要紧盯重点高风险环节管理,一是重点强化危险作业全流程管理,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二是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做足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物资储备;三是要规范现场设备设施管理,严禁老化破损线路“带病运行”,特种设备依法登记检验,机械设备传动部位必须加装防护装置,要教育一线操作员工规范操作,杜绝一切违规作业;四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要求,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坚决杜绝“三合一”“多合一”违规住人现象。

        四、强化应急准备与协同联动

       园区管理单位、各企业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编制针对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园区至少每半年要组织一次入驻企业联合应急演练,各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应急演练,每半年开展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按规定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各“厂中厂”“园中园”管理单位、、产权方、运营方、各企业要切实树牢“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把安全责任贯穿到生产经营全流程,携手合作,协调管理,共同筑牢全市安全生产坚固防线,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普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23日




“厂中厂”“园中园”及企业安全管理

“十必须 十不准 十必会”

园区安全管理“十必须”

▇1.必须保证厂房消防审验合格。

▇2.必须出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3.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必须开展每日安全巡查。

▇6.必须保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

▇7.必须安装逃生警报装置。

▇8.必须落实电气焊作业“审批、清理、动火、监护、处置”五到位措施。

▇9.必须组织联合应急演练。

▇10.必须清退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园区安全管理“十不准”

▇1.不准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使用功能。

▇2.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隔断、装修装饰。

▇3.不准在厂房、仓库内设置宿舍。

▇4.不准在厂房外窗设置铁栅栏、防盗网。

▇5.不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6.不准违规分租转租厂房。

▇7.不准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

▇8.不准乱堆乱放危险化学品。

▇9.不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10.不准违规充停电动车。园区安全管理“十必会”

▇1.会第一时间报火警。

▇2.会使用消防器材。

▇3.会扑救初期火灾。

▇4.会自救逃生。

▇5.会使用联动逃生警铃、逃生装备。

▇6.会按规程安全操作。

▇7.会排查岗位事故隐患。

▇8.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9.会举报重大事故隐患。

▇10.会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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