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宣传教育片 -普宁市政府门户网站
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宣传教育片
来源:普宁应急管理 发布时间:2023-12-29 15:34:07 浏览次数:- 【字体:


01-“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75x725mm).jpg02-这些行为属于“拒不执行”(475x725mm).jpg03-“弄虚作假”严惩不贷(475x725mm).jpg04-这些情形属于“情节严重”“特别重大损失”(475x725mm).jpg05-重大失实也可定罪量刑(475x725mm).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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