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揭阳市及我市有关文件要求,由普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在普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普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普宁市经信大楼12楼;邮编:515300;电话2222583;传真: 2246109;电子邮箱:pnanj@puninggw)。
一、概 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根据普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我局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等。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综合协调股为牵头股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工作相关规章的制订、公开信息的发布和报送、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等具体工作,局机关各股室负责抓好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并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和联络员,形成了统一领导、股室协作、专人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规章制度建立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订了《普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包括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审核、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普宁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普宁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项目及时予以公开。2018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安全生产工作政策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事故调查等方面政府信息500多条。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一)继续做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在政府网站全部全文公开工作。公开“4·26”中国移动普宁分公司一外包机房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布行政许可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坚持做到对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以局办公地点、局公开电话2222583、安监网、“普宁安监”微信公众号为主要载体,建立了局政府信息查询点,向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服务。在局办公地点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对我局的机构职责、办事流程、部分行政审批进行公开。在办公室放置有办事指南、宣传手册等公开资料供办事群众免费领取。在我局的门户网站可以查询我局公开信息:http://anjian.puning.gov.cn。同时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平台,公开行政审批事项5项,方便群众实时了解办事进展情况。
(三)主动作为,加大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发生事故的单位打击和处罚力度,加重经营者违法成本,强势推动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8年,共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5宗,立案处理25宗,行政处罚201万元,行政拘留5人。
(四)加强和消防、交通、气象、三防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相互支持配合,逐步建立完善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主要包括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突击督查、开展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非煤矿山等专项整治活动、举办“百场万人”安全大培训活动、全面完成全市“一镇一安全文化公园”建设,在市政务中心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全市各地、各单位开展多场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开展“毓秀杯”安全生产演讲比赛活动。联合移动、电信、联通、气象等部门,全年共发送预警信息及安全知识普及短信近200万条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8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共接到来电来访咨询22次,全部按规定给予答复。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没有因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学习《条例》还不够深入,认识还存在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规范;三是信息公开范围及质量还有待完善和提高。我局将继续优化完善揭阳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提供便捷公民、组织获取信息和办理业务的通道,确保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二Ο一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