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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防风 II 级应急响应
来源:市三防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3-08-31 09:52:14 浏览次数:- 【字体:

        31日8时,台风"苏拉"(超强台风级)中心位于揭阳东南方向约340公里的海面上,也就是北纬21.0度、东经118.2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58米/秒(17级)。预计,受台风"苏拉"影响,未来24小时我市风力将逐渐加大到7~8级阵风10~11级,普宁市气象台8月31日7时32分将普宁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升级为黄色。

        鉴于台风"苏拉"将对我市造成较严重的风雨影响,依照《普宁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2023年8月31日9时将防风 III 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 II 级应急响应。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防台风"六个百分百"要求,加强应急备勤和抢险处置,加强信息报送,坚决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切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如遇有突发情况应快速有效处置,并及时报告市三防办、市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2222583,传真:224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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