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权利人黄少真名下位于普宁市流沙文竹南路东侧凯逸阳光8幢东梯21-22层西套复式2102号的不动产权(产权证号为:粤[2020]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129号,建筑面积为332.40平方米),已由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该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5)粤52执恢81号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52执恢81号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吴建林所有。依据吴建林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本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2020]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129号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