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谢卫恩、李宁)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8-10 09:5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原权利人谢卫恩、李宁名下位于普宁市流沙引榕东路北侧中河开发区创展华府南幢西梯中套1305号的不动产权(产权证号分别为:粤(2022)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595号、粤(2022)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596号,建筑面积为88.23平方米),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该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6)粤5281执恢137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粤5281执恢137号之一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余秋兵所有。依据余秋兵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本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2022)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595号、粤(2022)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596号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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