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方娟)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8-14 15:4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原权利人方娟名下位于普宁市流沙市区环市北路南赤华路西侧御景城二区7幢东梯22层东套2201号的不动产权(产权证号为:粤[2021]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8670号,建筑面积为208.80平方米),已由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该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6)粤52执268号之六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粤52执268号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方冠杰所有。依据方冠杰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本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2021]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8670号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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