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何益贤)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9-20 10:45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原权利人何益贤名下位于普宁市324国道(高明段)东南侧、规划寒妈东路北侧保利和府48幢1-3层102号的不动产权(产权证号为:粤[2022]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6413号,建筑面积为177.28平方米),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该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6)粤5281执969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粤5281执969号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李东生所有。依据李东生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本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2022]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6413号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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