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方燕敏)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9-30 16:40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原权利人方燕敏名下位于普宁市324国道(高明段)东南侧、规划寒妈东路北侧保利和府23幢22层2202号的不动产权(产权证号为:粤[2023]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0320号,建筑面积为126.57平方米),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该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6)粤5281执1051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粤5281执1051号之三裁定产权归买受人林泽坤所有。依据林泽坤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本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2023]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0320号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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