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李飞)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10-14 11:05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原权利人李飞名下位于普宁市广汕公路(云落段)西北侧山湖名庭11幢中梯16层东套1603号的不动产权(产权证号为:粤[2020]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6047号,建筑面积为150.19平方米),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该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6)粤5281执399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粤5281执399号之六裁定产权归买受人黄梅辉所有。依据黄梅辉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本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2020]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6047号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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