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权利人李飞名下位于普宁市广汕公路(云落段)西北侧山湖名庭11幢中梯16层东套1603号的不动产权(产权证号为:粤[2020]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6047号,建筑面积为150.19平方米),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该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6)粤5281执399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粤5281执399号之六裁定产权归买受人黄梅辉所有。依据黄梅辉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本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2020]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6047号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