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公告(古泗明)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10-14 11:05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古伟清申请继承古泗明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该房屋为古泗明的单独所有财产,我机构拟对该房屋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

产权坐落

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古泗明

普宁市流沙南平里103幢西梯3层西套

粤房地证字第0780226号

古伟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663-2921733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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