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权利人赖晓云、邱旭宾名下位于普宁市国道324线(云落段)西北侧、寒妈水库南侧星河明珠湾花园(四期)C8幢复式3202号的不动产权(产权证号分别为:粤[2024]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878号、粤[2024]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879号,建筑面积为180.44平方米),已由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该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6)粤52执454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粤52执454号裁定产权归买受人李钦荣所有。依据李钦荣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本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2024]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878号、粤[2024]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1879号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