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大坪镇甲湖村)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0-25 18:04 浏览次数:- 【字体:

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和粤自然资规字[2019]11号文件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登记(原证书同时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663—2921733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用途

竣工日期

备注

1

房伯上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普宁市大坪镇甲湖村杨桃树

445281026003JC16002F00010001

批准面积:102
  宗地面积:98.57
  建筑面积:104.84

农村宅基地

1987/08/24

2

房仲禄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普宁市大坪镇甲湖村方田仔

445281026002JC10238F00010001

批准面积:120
  宗地面积:119.98
  建筑面积:119.98

农村宅基地

1979/08/11

3

房仲国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普宁市大坪镇甲湖村甲湖寨

445281026002JC10158F00010001

批准面积:70

宗地面积:72.49
  建筑面积:78.03

农村宅基地

1990/08/16

4

房伯鉴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普宁市大坪镇甲湖村善美坑

445281026002JC10010F00010001

批准面积:84
  宗地面积:83.98
  建筑面积:83.98

农村宅基地

1963/10/08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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