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陈亚宏)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12 16:56 浏览次数:- 【字体:

权利人陈亚宏因保管不善,遗失位于普宁市流沙光草洋新埕园27幢中梯五层西套的产权证书(证书号列:粤房地证字第1769799号,建筑面积70.46平方米)。

现权利人陈亚宏向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发登记。如有异议,请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补发,该房屋产权证书同时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663-2921733                          

     声明人:陈亚宏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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