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许晓二、于桂芳)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19 11:34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许晓二、于桂芳等两人共有坐落于普宁市流沙丰泽园住宅小区C4幢六楼东套6A号的产权证书(证书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C1308381、C6879037号,建筑面积147.98平方米)。该房产产权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粤5281执恢160号之四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傅耀光所有,现傅耀光持相关资料单方向本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房地证字第C1308381、C6879037号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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