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李镇周)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25 16:22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李镇周有坐落于普宁市福盛花园西向铺面W10、W11、W13首层及二层的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普字第00004363号、第00004362号、第00004361号,建筑面积分别为104.91平方米、212.35平方米、104.91平方米);原权利人李镇森有坐落于普宁市福盛花园西向铺面W12首层及二层的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普字第00004368号,建筑面积223.49平方米)。这四份房产产权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5281执621号之三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陈泽斌所有,现陈泽斌持相关资料单方向本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房地权证普字第00004363号、第00004362号、第00004361号、第00004368号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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