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李新煜)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2-27 17:10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李新煜坐落于普宁市中信华府第14幢东梯十二层西套(1202)(产权证号:00012778,建筑面积为178.82平方米)。该房产产权已由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3)粤5202执恢374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5202执恢374号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杨婉婷所有,现杨婉婷持相关资料单方向本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00012778号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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