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陈炜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12-02 09:43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陈炜钊坐落于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赵厝寮村吉华园商住楼B幢11层西梯西套1103房的房屋产权(产权证号:普西私17073号;建筑面积为167.8平方米)。该房产产权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4)粤5281执恢36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5281执恢36号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刘锦超所有,现刘锦超持相关资料单方向本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普西私17073号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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