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房金毓)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12-12 17:48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房金毓坐落于普宁市大坪镇埔心管区埔心村的房屋产权(产权证号:4015456号,面积为184.89平方米)。该房屋产权已被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以《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5281执1552号裁定产权归房俊彬所有,现房俊彬持相关资料单方向本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4015456号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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