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吴静娜)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12-12 17:50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吴静娜坐落于普宁市流沙北长春路正华园北1幢东梯四楼东套的房屋产权(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4781566号;建筑面积为206.77平方米)。该房产产权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4)粤5281执1446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5281执1446号之二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黄伟坚所有,现黄伟坚持相关资料向本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房地证字第C4781566号房屋产权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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