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权利人普宁市高路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坐落于普宁市流沙市区长春路南侧兰花广场地下二层的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普府国用(2011)第特02285号,面积为43583平方米)。该土地使用权已被网络拍卖,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19)粤5281破1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粤5281破1号裁定产权归普宁市正汇泰购物有限公司所有,现普宁市普宁市正汇泰购物有限公司持相关资料单方向本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普府国用(2011)第特02285号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