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黄少真)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2-21 10:34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黄少真名下位于普宁市流沙西街道赤水村坛头片城南大道南侧尚堤中央B幢西梯二十三层东套2302号的房屋产权(产权证号:普南私字第25113号;建筑面积198.12平方米)。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4)粤5281执1668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5281执1668号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张丽玲所有,现张丽玲持相关资料向本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普南私字第25113号产权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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