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何志豪、王泽玲)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6-16 17:08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何志豪、王泽玲坐落于普宁市普宁大道北侧揭神路西侧盈泰华府9幢28层西套2802号的房屋产权(产权证号:粤【2022】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10389号、粤【2022】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10390号;建筑面积为204.96平方米)。该房屋产权已由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5)粤52执恢6号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52执恢6号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陈林海所有,现陈林海持相关资料向本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2022】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10389号、粤【2022】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10390号产权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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