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权利人肖桂农坐落于普宁市中信华府第14幢西梯十七层东套(1705)的房屋产权(产权证号:粤房字第00017921号;建筑面积为178.95平方米)。该房屋产权已由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5)粤52执33号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52执33号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顾钊宇所有,现顾钊宇持相关资料向本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房字第00017921号产权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