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权利人陈志强坐落于普宁市流沙明珠花园小区第一幢东梯单套四层的房屋产权(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0942538号;建筑面积为197.98平方米)。该房屋产权已由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5)粤5202执185号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5202执185号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江松文所有,现江松文持相关资料向本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房地证字第C0942538号产权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