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傅锦生)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8-07 10:13 浏览次数:- 【字体:

原权利人傅锦生坐落于普宁市中信华府第4幢东梯十八层西套(1802)的房屋产权(产权证号:粤房地权证普字第00009756号;建筑面积为179.88平方米)。该房屋产权已由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拍卖,兰州新区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4)甘0191执820号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甘0191执820号之一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傅壮华所有,现傅壮华持相关资料向本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房地权证普字第00009756号产权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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