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公告(普宁市军埠瑜发服装厂)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9-15 16:3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在址: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663-292133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备注

1

普宁市军埠瑜发服装厂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普宁市军埠镇沙堆村

普府国用(2006)第01233号

陈俊洪

陈俊楚

个体工商户(何秋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5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