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权利人普宁市南顺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坐落于普宁市池尾街道高埕村池尾大道西侧的不动产权(产权证号分别为:粤(2019)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0951号、粤(2019)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0952号,建筑面积都为396平方米)。这些工业用地的产权都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分别以《执行裁定书》(2025)粤5281执7号之十三、《执行裁定书》(2025)粤5281执7号之十四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5281执7号之十三、《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5281执7号之十四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吴妙旋、张卓城所有,现吴妙旋、张卓城分别持相关资料向本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2019)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0951号、粤(2019)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0952号产权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