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权利人郑玉芬坐落于普宁市流沙新河东路东侧河滨园小区第4幢单梯8层南套801和9层南套901的房地产权(产权证号分别为:粤房地权证字C6996180号、粤房地权证字C6997895号,建筑面积分别为175.67平方米、99.59平方米),两处房地产的产权都已由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5)粤5281执7号之十八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5281执7号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黄金喜所有。依据黄金喜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本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粤房地权证字C6996180号、粤房地权证字C6997895号产权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