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陈娜娜)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2-31 10:5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原权利人陈娜娜名下位于普宁市普宁大道香员坑段东侧的三宗国有商服用地使用权(土地证号:普府国用[2014]第特02806、02807、02808号),已由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5)粤5202执恢215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5202执恢215号裁定三宗国有商服用地使用权归申请执行人汕头金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有。依据汕头金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本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原普府国用[2014]第特02806、02807、02808号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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