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黄忆霞)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6-01-15 16:0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原权利人黄忆霞名下位于普宁市广达北路西侧金池路北侧翔栩嘉应华府5幢21层东套2101号的房屋产权(产权证号为:粤[2023]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9958号,建筑面积为231.68平方米),已由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执行裁定书》(2025)粤19执873号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19执873号之一裁定产权归申请执行人黄明芬所有。依据黄明芬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本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原粤[2023]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9958号证书作废。

普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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