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1-20 17: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2024年政务公开有关情况报告以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时公开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政策文件和重点领域信息等,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各类公开发布信息468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437条,其他信息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通过各种方式各种平台接受依申请公开95件,其中集约网平台23件,邮政44件,其他28件,均按照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4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组织机构建设,确定了局办公室为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负责科室,明确专人负责网络建设、运行、安全等工作。严格履行信息审核、发布程序,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并做好自然资源版块信息更新、维护工作,更加全面、精准、有效向社会公布政府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大对公开信息的监督审核力度,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凡是要公开的信息,均要经过分管领导和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确保了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二是及时传达学习省、市政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407.3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1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1

 0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4

1

4

(七)总计

28

1

 0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8

3

2

15

0

0

0

0

0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在政务公开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公文公开源头管理工作仍需要进一步规范;部分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还参差不齐等。

  下一步,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将按照国务院、广东省、揭阳市和普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公文公开源头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深度和广度并强化局系统干部职工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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