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少添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24 10:04 浏览次数:- 【字体:
 

 

普国土资字【2012141

 

关于周少添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直属各单位,各国土资源管理所:

接揭市国土资党组[2012]21号文的通知,中共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决定:

周少添同志任普宁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〇一二七月二十日

 

 

抄送: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