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艳文同志职务更名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0-11-11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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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国土资字【2010】71号
关于陈艳文同志职务更名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队)、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国土资源管理所:
因普宁市土地开发服务公司更名为普宁市土地整理中心,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原任普宁市土地开发服务公司副经理的陈艳文同志,其职务更名为普宁市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
特此通知
普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抄送: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