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项目于2011年11月获国家发改委核准立项(发改基础〔2011〕2584号),该项目揭阳路段工程建设用地于2013年11月获原国土资源部批准,在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由于高速公路建设实际需要和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项目总体规划建设需要调整使用以及揭普惠高速公路规划预留八车道需要,项目普宁路段工程中的占陇互通、普宁西互通至大坝枢纽互通、普宁东连接线等三处发生设计变更,导致项目出现部分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保障项目整体用地及完善手续需要,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拟对普宁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定于2021年7月27日(星期二)下午3时在普宁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办公楼2楼会议室(信息中心)就《广东省普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项目)》举行听证会。
欢迎下列须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1年7月16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本次听证会涉及的单位:
1.汕湛高速公路汕头至揭西段项目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的流沙东街道及其下辖的上塘村,燎原街道及其下辖的大员村,占陇镇及其下辖的练江村、志古寮村、延长埔村,大坝镇及其下辖的白坑村、半径村,洪阳镇及其下辖的洪山村、水吼村等具有相关利益的镇(街道)、村。
2.规划修改事项涉及的我市发改、工信、住建、城管执法、农业农村、林业、交通运输、高速办、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请上述所涉及的有关镇(街道)、村各推选2至3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参加;相关职能部门派1至2名代表参加。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赖先生
电 话:0663-2939978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