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宁市垦造水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解读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15 16:4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的相关要求,我市大力推进垦造水田项目建设工作,结合我市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大、水田指标紧缺等实际情况,并充分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契机,制定《普宁市垦造水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依据

  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11号)、《关于印发〈揭阳市垦造水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揭市自然资发〔2021〕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印发〈普宁市垦造水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普自然资发〔2022〕31号)。

  二、《方案》主要内容

  1、工作目标。《方案》明确,按照“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2021年到2023年,落实完成垦造水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垦造水田任务。

  2、工作原则。《方案》明确了开展垦造水田的基本方针,对垦造需求的制定,垦造地块的选定、垦造的形式等进行阐述。

  3、垦造模式及利益分配方式。《方案》明确,新一轮垦造水田工作由普宁市人民政府牵头、镇村组织、县级初验、揭阳市级监管与验收的模式推进。《方案》还细化了指标收益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两项奖励的形式与额度,用以鼓励村集体、村民等积极参与垦造水田工作,切实保障项目可行性,落实管护责任,提高镇村垦造水田积极性及项目后期管护成效。

  4、重点工作安排。主要包括前期垦造水田潜力摸查、落实经费补贴、创新垦造水田实施管理模式、探索“稻田+”的乡村振兴与田园综合体发展新模式、加强信息化智慧管理等内容。《方案》强调,要重点围绕南溪镇、洪阳镇、赤岗镇和广太镇等27390亩垦造水田潜力区进行实地勘查,将垦造可行性高、镇村实施意愿强烈的地块落实为垦造水田拟垦造区域。

  5、实施管理流程。《方案》主要从潜力摸查、建库及项目选址,项目可行性分析、立项、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项目施工、监督管理及工程验收,项目后期管理等四个方面,明确垦造水田项目全周期实施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规程,加强垦造水田项目质量监管,压实镇村、土地承包经营者严格履行管护职责,防止垦造水田项目“非粮化”。此外,《方案》提出,每年度于所在年度计划的3月底前完成垦造水田潜力摸查调研成果,确定所在年度垦造水田任务。

  6、激励与约束机制。《方案》强调,未能按规落实垦造水田工作及后期种植管护的,不予以发放各项补偿费、激励补贴、奖补机制,同时还将对责任主体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地块所在镇村相关人员的责任。

  7、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完善水田指标交易制度建设,以及加强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宣传引导等七个方面的内容。《方案》明确垦造水田实施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全周期管理分工,提出要强化制度约束、压实主体责任、优化工作流程、保障经费落实。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全面推进垦造水田工作落实落深,形成耕地保护工作合力。

  《方案》的出台将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2021年到2023年,落实完成垦造水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垦造水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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