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洪阳镇登记区南村村委会、岐岗村委会1个经济联合社和1个股份经济联合社共2宗集体土地所有权)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4-25 09:2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有关规定,现将洪阳镇登记区南村村委会、岐岗村委会1个经济联合社和1个股份经济联合社共2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土地登记申请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若对公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证明文件向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联系电话:0663-2939345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5日 

土地登记审核情况

(洪阳登记区南村村委会、岐岗村委会1个经济联合社和1个股份经济联合社共2宗地)

宗地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土地坐落

四至

土地面积(公顷)

土地权属性质

土地用途

备注

445281004024JA00008W00000000

普宁市洪阳镇南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普宁市洪阳镇南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洪阳镇南村村

东至:普宁市公路局

南至:普宁市公路局

西至:普宁市公路局

北至:岐岗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14.0273

集体所有

农用地、建设用地


445281004029JA00008W00000000

普宁市洪阳镇岐岗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普宁市洪阳镇岐岗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洪阳镇岐岗村

东至:普宁市公路局

南至:林惠山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西至:鸣岗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北至:南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93.1863

集体所有

农用地、建设用地


图片2.jpg图片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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