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池尾街道登记区高明村委会、新丰村委会2个经济联合社共2宗集体土地所有权)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7-16 10:4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有关规定,现将池尾街道登记区高明村委会、新丰村委会2个经济联合社共2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土地登记申请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若对公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证明文件向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联系电话:0663-2939345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6日 

土地登记审核情况

(池尾街道登记区高明村委会、新丰村委会2个经济联合社共2宗地)

宗地编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土地坐落

四至

土地面积(公顷)

土地权属性质

土地用途

备注

445281017020JA00009W00000000

普宁市池尾街道高明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普宁市池尾街道高明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池尾街道高明村

东至:普宁市公路局

南至:普宁市水利局

西至:新丰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北至:松柏岭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33.7109

集体所有

农用地、建设用地


445281017016JA00021W00000000

普宁市池尾街道新丰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普宁市池尾街道新丰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池尾街道新丰村

东至:松柏岭经济联合   社农民集体

南至:普宁市水利局

西至:普宁市水利局

北至:广东省揭普高速公路管理局

36.6048

集体所有

农用地、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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