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池尾街道登记区新寮村委会、华市村委会1个股份经济联合社和1个经济联合社共2宗集体土地所有权)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0-09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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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有关规定,现将池尾街道登记区新寮村委会、华市村委会1个股份经济联合社和1个经济联合社共2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土地登记申请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若对公布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书面证明文件向普宁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联系电话:0663-2939345
普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9日
土地登记审核情况
(池尾街道登记区新寮村委会、华市村委会1个股份经济联合社和1个经济联合社共2宗地)
宗地编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土地坐落 | 四至 | 土地面积(公顷) | 土地权属性质 | 土地用途 | 备注 |
445281017005JA00006W00000000 | 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池尾街道新寮村 | 东至:普宁市公路局 南至:普宁市水利局 西至:普宁市公路局 北至:乌石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98.5252 | 集体所有 | 农用地、建设用地 | |
445281017007JA00006W00000000 | 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普宁市池尾街道华市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池尾街道华市村 | 东至:普宁市水利局 南至:普宁市水利局 西至:新寮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北至:华市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0.4834 | 集体所有 | 农用地、建设用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