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普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十六届23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普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
2022年12月
目 录
前 言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党的十九大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强调,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抉择。普宁市要抢抓机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生态普宁、美丽普宁奠定坚实基础,为确保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奠定重要基础。
本规划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普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主要明确“十四五”时期普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基本理念,谋划重大战略,部署重大任务,作为未来五年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蓝图和政府履职依据。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形势分析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
经济结构实现绿色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初步形成,202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13.58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7.1:33.2:59.7,现代服务业比重逐步加大。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能源清洁化水平不断提高,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全面提升。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成为我市首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成投入使用。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661.53亿元,年均增长20.3%;上榜淘宝村百强县名单,排名全国第12、广东第2。五年来,累计有32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评审,216个高新技术产品通过认定,新增省级工程中心4家,新增揭阳市级工程中心48家,新增“四上”企业319家。
环境治理取得重大突破。大气环境治理持续领跑先行,2020年市区六项空气质量指标全面达到二级标准,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7%,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8.5微克/立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9.81%,能耗强度降低程度达到节能目标。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十三五”期末,练江流域污水处理能力从10万吨/天增加到31.75万吨/天,9条一级支流已有8条达标或基本达标,练江青洋山桥断面水质除氨氮指标外均达到地表水V类水质标准。2020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重点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66.7%。
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市委、市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五河毓秀”“五路绿化”“五水清漂”“五边清污”大行动,新建16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及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推进练江、榕江、龙江等主要流域综合整治,加强绿道建设,全市环境绿化成效显著,城乡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回收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实施马栅、西陇、南园、赤水片区截污工程,切实解决四个片区生活污水排放问题,提升城市生活环境,有效控制练江流域水体污染。
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广泛传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等理论深入人心,生活垃圾分类等绿色生活行为习惯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自觉选择。通过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市A级景区、星级酒店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主题活动”“推动旅游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文化场馆场所做好环境卫生及禁烟”等系列活动,引导全社会学习了解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知识,提升生态文明意识,激发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热情。
第二节 “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土空间布局仍需进一步优化。近年来,城镇空间结构不断优化明晰,但城市建设国土空间布局优化不足,土地等要素整合统筹还不够合理,大部分建设用地较为分散,集约利用水平不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不高,除山区局部区域外,原生林已十分稀少,水土流失、地质灾害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地区开发强度偏大,建设用地快速蔓延,大量挤占生态用地,城市边缘区的耕地、湿地、绿地、林地等重要生态资源受到侵蚀,自然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生态空间破碎。
产业绿色转型仍有差距。产业结构趋于合理,但资源、劳动密集型产业仍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引擎,传统支柱产业尚未真正转型升级,新兴业态尚未形成产业链条。虽然近年来高技术制造业、先进制造业发展有所加快,但产业基础不强,产业集聚效应不明显。能源资源使用方式较为粗放,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仍有差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等污染物排放量仍然存在,资源无序开发、资源浪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环境质量尚未实现根本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有所下降,部分污染物年均浓度上升趋势明显,尤其是O3浓度出现反复增长趋势,PM2.5也已连续多年成为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练江流域大部分断面水质仍为劣V类水体,尤其是练江青洋山桥跨界交接断面水质仍有反复,城市内河涌水生态环境质量常年较差。生态建设短板突出,环保基础设施欠账较大,污水收集处理率较低,对发展制约明显。农村环境保护能力依旧薄弱,农村畜禽养殖等面源污染仍然严重,生活垃圾回收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有待提升。
生态制度亟需改革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基层环境保护管理队伍、技术力量仍较为薄弱,应急、信息、固体废物等管理体系尚不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不够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和用途管制制度有待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改革尚需深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奖惩机制、绿色考评体系不够完善,环保责任追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生态意识薄弱,保护环境还没有变成公众的自觉行动,部分地区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缺乏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底线意识。源头保护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环境管理体制、公众参与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亟待健全。
第三节 “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化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局相互交融,世界呈现更加复杂的关系变化,我国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普宁市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深刻变化,既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将面临更大的风险挑战。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主要面临五大发展机遇:一是国家层面为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党的十八大提出,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号召,生态文明建设上升成为国家战略,为全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政策保障。二是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了新动力。高质量发展要求树立“保护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经济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资源观,以GDP论英雄的发展模式正在改变,转方式调结构将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经济发展将更多依靠创新,更加关注质量与效益并重,产业转型升级将为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发展空间。三是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生态环境的迫切需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动力。居民消费结构快速升级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公众对优美的环境、清洁的水源、洁净的空气以及优质农产品等生态产品的需求逐步增加。群众对生态文明的渴望和需求将有利于动员、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四是绿色转型的不断推进为生态文明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产业绿色转型发展加快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能力逐渐提高,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五是普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是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和迈进新时代的重大举措。通过坚定不移地走绿色生态发展之路,把绿色生态作为核心竞争力来打造,把绿色生态理念贯彻到发展的全过程,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对助力揭阳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起到积极作用,对建设新时代美丽普宁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面临四大挑战:一是如何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用高质量GDP取代高速度GDP,以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新引擎,逐步替代经济增长靠工业、投资和出口拉动物质生产的模式。二是如何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理论设计与实践创新之间还存在缺口,改革的顶层理论设计在制度建设、创新与协调等方面存在不足,在实践过程中,改革与法制之间、现存法律和部门授权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三是如何处理好政府事权分工的关系。机构改革后的统筹协调存在事权分工不清晰、权责不匹配、目标与激励不相容等一些新问题,治理目标和机制的复杂性决定了不可能靠某一种措施来解决问题,需要综合解决方案和提高系统治理能力。四是如何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政府是环境治理体系的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对企业来说,企业家应该更多关注环境、社会和治理责任问题;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驱动力和监督者,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需要人民群众的智慧、力量和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推动生态民主与生态法治建设,必须运用党的群众路线理论与方法及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制,才能加快普宁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环保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应用,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着力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着力打破与建设生态文明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力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着力把普宁建设成为繁荣开放的“商贾名城”、多元融合的“创新之城”,打造充满活力的粤东城市群新城市中心,为揭阳建设活力古城、滨海新城、产业强市提供普宁经验,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普宁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生态优先。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共同保护人类生存空间。
——发挥优势,彰显特色。既满足普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要求,又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充分体现地缘优势得天独厚、“山、水、林、田、湖”自然生态资源禀赋优越、多元文化互动融合的普宁特色。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环生态〔2019〕76号)为依据,重点针对未达标的指标提出相应规划措施,加快补齐短板,对于已达标的指标也制定相应提升措施,全面提升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坚持将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全面推进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制度等改革,建立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建设创新普宁。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统筹相关资源,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及创造性,充分发挥公众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水平,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文明新格局。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普宁区位优势、生态优势和文化特色进一步发挥,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生态文明体制更加健全,营造“天蓝、地绿、水净”美好环境,建成空间适度有序、经济绿色高效、生态环境优美、人居生态和谐、文化繁荣发达、制度系统完善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成幸福美丽新普宁。
展望到2035年,形成生产空间高效集约、生活空间适度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开发新格局,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满足公众期待,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建成开放程度高、核心竞争力强、创新发展快、生态环境优、经济社会效益好、群众基础高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国土开发空间格局不断优化。全市基本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更加合理,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国家要求调整优化自然保护地空间格局,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生态功能稳步提升。
——经济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提升,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水平显著提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污染控制水平持续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用水量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达到上级要求,碳排放强度完成年度分解任务,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完成年度审核计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和劣V类水体比例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保持稳定;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不低于60,森林覆盖率不低于上级要求目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不低于95%,外来物种入侵不明显,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不降低,生态修复完成上级管控目标;危险废物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生态生活方式逐渐形成。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5%,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以上,绿色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达到25%以上,实施城镇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达到100%,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逐步下降,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不低于80%。
——生态文化繁荣发展。生态文明观念意识逐步普及,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达到100%,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参与度均有新的提高。
——生态文明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制定并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新突破,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得到有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不低于20%,河长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得到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信息保持全面公开。
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重点反映生态机制体制创新水平、生态安全保障水平、生态空间格局优化程度、生态经济发展水平、生态人居建设水平和生态文化繁荣水平。普宁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由六大方面20项建设指标构成,以衡量节能降碳、绿色转型升级、生态环境治理、资源利用效率等生态文明建设的实现程度。
表1 普宁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
第三章 优化国土开发格局,构建绿色生态空间
第一节 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
优化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稳步推进“多规合一”,搭建普宁市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编制实施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全市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区三线”,构建完善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施分类管控,执行差异化的生态环境管控政策,推动重点开发区域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引导城镇、产业集中布局,构筑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生态安全格局、新型城镇化格局和农业发展格局。
构建区域发展格局。加快“融湾建带”,推动普宁加快建成繁荣开放的“商贾名城”、多元融合的“创新之城”。重点发展商贸业,构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做强电子商务产业,促进商贸物流业提质增效。优化城市功能结构,将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开发建设、生态旅游产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深度融合,以环境再造提升人居生活品质,吸引高端创新资源,推动城市整体升级。
严守三条控制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环的有限人为活动。到2025年,建立并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更加完善。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布局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有效实施,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区域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落实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一体化考核,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上农业生产活动,严控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严守城市开发边界,优化城市布局和形态,防止城市无序蔓延、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和集约发展;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强化开发边界管理,加强城市用地增量控制。
第二节 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划定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1,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86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7.7%;生态空间面积400.93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4.74%;一般生态空间面积93.10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5.75%。全域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3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4个,面积494.83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0.87%,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重点管控单元6个,面积665.82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41.53%,主要包括工业集聚、人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一般管控单元3个,面积442.50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7.60%,为优先
1生态保护红线暂采用2020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报送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的版本;一般生态空间后续与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衔接。
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落实水环境分区管控,持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确保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达到国家和省下达的水质目标要求,全面消除劣V类,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优良,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等指标达到上级下达的目标要求。土壤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上级下达的目标要求。
守住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上级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抓好工业、农业、城镇节水,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处理回用,引导电力、印染、造纸等高耗水行业企业通过节水技改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强化用地指标精细化管理。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优化存量产能,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推动建材、印染、化工等传统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
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普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强化区域布局管控要求,加强对重要水源涵养和生态保障功能的生态系统保护,强化龙江河网水系生态功能维护。实施生态分级管控,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做大做强医药、纺织服装支柱产业,培育高端现代服务业。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推进工业项目入园建设,加强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着力发展绿色纺织印染产业。
科学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严格控制煤炭使用量。完善城市供气管网设施建设,扩大燃气管网覆盖范围。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严把项目能耗准入关,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格控制能源强度,建立健全用能预算等管理制度,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推动能源资源高效配置、高效利用。
严格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控制水污染严重地区和供水通道沿岸等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涉水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向重点工业园区、重大发展平台以及绿色石化、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环保等重点产业集群倾斜。强化工业园区污染排放管控。推进重点流域内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的统一规划和统一定点管理,并引导和支持相关生产企业进入统一定点园区,实现污水废水的集中处理。加强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推进高耗水行业实施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推进重点行业节污减排。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化学和矿物加工、纺织服装、医药制造、金属、食品、制鞋、电器机械和设备(配件)制造等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强现代智能技术和减污降碳先进技术应用,推进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及锅炉清洁化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严格重点行业排放管控,火电等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到可核查、可监管的超低排放标准,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深化流域污染综合管控。地表水I、II类水域,以及III类水域中的保护区、游泳区,禁止新建排污口,已建成的排污口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已建的排污口应当依法拆除。严格练江流域水污染排放,纺织染整、造纸和纸制品、食品加工及制造等重点控制行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最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练江水质攻坚方案,对重点流域干流、支流、内河涌实施截污、清淤、生态修复、生态补水,消除劣V类水体。
第三节 强化重要生态空间保护
筑牢市域生态安全格局。以山、水、林、田、湖为要素,串联自然生态资源和绿色空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筑牢“一屏、一网、两核、多节点”特色鲜明的市域生态安全格局。“一屏”是西部山地生态屏障。具有重要水源涵养和生态保障功能的南阳山等山地,是保障全市生态安全的重要主体。加强山地森林保育,推动林分改造,维护生态公益林质量,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一网”是绿色生态廊道网络体系。榕江、练江、龙江干流及其支流,铁路、公路等主干道和主要城乡区域绿道网,是宜居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三江水系连通系统共治、练江整治为契机,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和水生态修复,建设水生态绿廊。加快建设区域城乡绿道网,构建城乡复合绿色空间,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两核”是区域生态绿核。发挥大南山森林公园等重要生态保护地和城乡公园绿地,形成区域点状绿核。依托白坑湖水库周围丰富的植被资源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动植物繁衍休憩的生态系统,加强绿地空间管控,推进复绿还林,以生态绿核建设促进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多节点”是自然保护地体系。按照保护区域的自然属性、生态价值和管理目标,结合自然生态特征,整合优化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逐步形成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分类体系,解决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区域交叉、空间重叠的问题。对自然保护地实行全过程统一管理,建立统一调查监测体系。
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以峨眉嶂、大南山等为重点,有序开展山地生物多样性调查,加强对珍稀鸟类、昆虫类和特有植物类的保护。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体系建设,优化保护区布局,完善保护管理机构配置,持续推进绿盾行动,及时清理取缔保护区内违法行为。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普宁大行动,突出抓好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和乡村绿化美化等四大工程。强化森林资源管护,推动人工速生桉树林退出或改造,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实施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维护生态系统功能。力争达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森林覆盖率达到上级核定要求。
第四章 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生态经济体系
第一节 优化生态经济体系结构
一、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培育电子信息产业。主动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引进一批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半导体等产业,加快推动深圳市金泰克半导体有限公司普宁存储产业基地建设,促进与珠江东岸高端电子信息制造产业带联动和错位发展。重点发展新一代通信设备、新型网络、手机与新型智能终端、高端半导体元器件、物联网传感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等产业。加强与省、揭阳市数据中心协作,加快普宁市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实现更快捷、更可靠传输和交换数据。
发展新材料产业。加大力度引进与普宁产业发展相匹配的新材料龙头企业,推进新型膜材料生产基地、装配式PC构件基地建设,加快新材料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推进基础材料升级换代,加强应用研究和体系建设。
谋划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以推进练江整治为契机,加快先进环保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推进亚生新能源生态纺织科学技术示范工程中心建设,重点引进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复、固体废物处理、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境污染防治等专用设备及零部件生产企业。
二、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纺织服装产业高端要素集聚发展。依托纺织服装科技研究院、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服务分中心、潮汕学院服装产业学院,实施“互联网+科技人才+服装设计”计划。发挥纺织服装科技研究院等高端载体优势,加强与东华大学等高校合作,促进产教融合发展,推进新型纤维、纳米面料的研发和制造。发挥普宁国际服装城等平台的优势,参与全球更高水平分工,健全产业链条,推动产业向研发设计和品牌销售两端发展延伸。深化“互联网+”应用水平,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纺织服装业融合发展,促进行业向高端化、品牌化、个性化、绿色化转型。引进国际知名设计理念和资源,提高时尚服装设计水平,培育高端服装设计能力,发展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全流程和全产业链的综合集成应用。
三、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培育生产性专业服务。积极引进研发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企业,大力发展战略规划、营销策划、广告服务、市场调查、管理咨询、信用服务、金融服务等提升产业发展素质的产业技术性专业服务,积极发展工程咨询、城市规划、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市政设计、政策咨询等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专业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发展壮大,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法律服务和会计服务国际化水平。
转型升级传统服务业。建立传统优势服务业转型升级项目清单,以时代中心、万泰汇、国际服装城、国际商品城、中心城区商业步行街等城市综合体等为载体,推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的提档升级。规划建设高铁经济圈,推进商业设施、特色商业街和专业市场建设与改造,引进书店、文创产品区、咖啡餐饮区等新型零售场所建设,打造服务粤东地区和周边相邻地区的中央商务区。
四、积极发展现代生态农业。
实施“一镇一业、一村一品”行动,大力发展镇域经济。大力发展农业规模化种植、农产品深加工,农村物流及农业文旅,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广东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行动计划,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推进现代农业的绿色发展与转型升级,用数字化引领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抓好双季稻轮作提质工程,提升水稻的高质、高效和高产。以提升产能、保护耕地和提高地力为目标,以南径镇、占陇镇、下架山镇组团和梅塘镇、里湖镇、梅林镇组团的水稻生产大镇为主体,集中力量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以青梅现代农业产业园为依托,加大“农技宝”的宣传,围绕育苗育种、原料种养、产品研发、装备研制、加工工艺、物流运输、质量控制等环节,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加快数字化、信息化、智库化升级,推进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及大数据技术的应用。
五、加快产业技术升级。
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三去一降一补”为抓手,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纺织服装行业千方百计提高工艺、设计和装备水平,提升产品附加值,重点发展差别化纤维、高性能面料和品牌服装;机械加工着力于装备提升及数字化更新改造,建立现代化设计及检测平台,发展柔性加工,重点发展整机产品和高端配套产品;食品制药行业着力以智能、高效、节能及专业化为方向,向规模化、效益化进军。
六、扎实推进清洁生产。
建立清洁生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加大对“双超”“双有”“高耗能”2企业的工作力度,对污染物排放超标超总量的污染严重企业、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严格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
2“双超”指产生和排放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国家或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控制指标。“双有”指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高耗能”指耗能较高的企业,其单位耗能和总耗能较高。
生产审核。组织实施金属制品、纺织印染、食品医药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程,推进练江流域、榕江流域等重点流域以及各类产业转移园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支持企业采用绿色原材料,研发绿色产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装备,推动创建省级清洁生产示范园、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到2025年以前,力争创建1个省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培育100个省清洁生产企业。积极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模式,提高废弃物有效利用水平。
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推进服装、纺织印染等行业拓展产品制造、能源转换、废弃物处理—消纳及再资源化等功能,促进企业间链接共生和协同利用。以打造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成为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园区为抓手,构建循环工业体系,推进循环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建设,促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到2025年,全市工业园区50%以上实施循环化改造,力争创建1个以上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
八、推动企业入园集聚发展。
重点建设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大坝工业园等工业园区。按照“产业集聚、企业集中、统一治理、土地集约”的原则,推动有牌有证的印染企业、印花企业、洗水企业入园发展、转型升级。实施“企业上楼”工程,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大腾退土地盘活利用力度,推进“工改工”工作,将腾退出来的工业用地改造成“微型工业园”“微型创业园”等微小园区,提升存量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园区承载能力。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污水处理厂、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打造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智慧园区”。进一步提高园区硬件设施的标准和水平,注重园区配套的生产生活服务、休闲娱乐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解决企业生产生活发展需求。
第二节 推动资源能源节约利用
一、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优化整合煤电,深入挖掘高耗能行业存量节能潜力。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鼓励自备电厂实施“煤改气”,推进产业园实施集中供热改造,取消集中供热范围内在用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完善天然气输送管网,扩大城市天然气供应范围,鼓励农村地区使用清洁能源。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推广工业节能技术装备、高效节能电器等节能环保产品。力争到2025年以前,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达到上级部门考核要求,且持续下降;到203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进一步降低,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强工业节水改造,鼓励纺织印染、化工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火电、化工、造纸、冶金、纺织、建材、食品等高耗水行业要采取循环用水、串联用水、中水回用、一水多用等方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推进农业综合节水,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推广渠道防渗技术和喷、微灌技术。推动生活节水,推广使用节水器具,改造升级供水管网系统,降低管网漏损率。力争到2025年以前,纺织印染、化工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定额标准,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达到省级考核要求,且持续下降;到203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进一步降低。
三、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底线约束,优化用地布局,重点抓好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大坝工业园等重点园区产业工业用地控制线,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强化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整合提升食品、纺织服装、五金、塑料加工等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项目用地,提高单位工业土地面积的产出效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推进“三旧”改造,挖掘现存土地开发潜力,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因地制宜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力争到2025年以前,全市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不低于85万元/亩。
第五章 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守护生态环境底线
第一节 打造绿色生态水网
一、加强优良水体保护力度。
优先保护城乡饮用水水源。加快推进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和规范化建设,完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设置。加强备用水源建设,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到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到2035年,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高标准稳定达标。
持续抓好碧水保优工作。以榕江、龙江水质较好的河段为重点,实施水环境生态提升工程,清退沿岸落后企业及产能,防范涉水环境风险。加快推进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防止水土流失。继续推进榕江流域河滨与湿地建设工程,恢复湿地的拦截净化功能及生物栖息地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二、狠抓重点流域综合整治。
强化水环境质量达标管理。落实练江、榕江水体达标方案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入河排污口整治、农村雨污分流和畜禽养殖整治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水污染问题,重点推进普宁市污水处理厂四期和各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完善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印染企业搬迁入园或停产。做好榕江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凉果、食品、金属等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力度。到2025年以前,练江青洋山桥断面水质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到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保持稳定。
加快重污染河涌及黑臭水体治理。按照“河外截污、河内清淤、中水补给、生态修复”原则,统筹推进榕江重点河涌(支流)和练江流域“1+10”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全面清理取缔流域内非法纺织印染等企业,清理“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推进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到2025年以前,消除城乡重污染河涌,实现“河面无垃圾、河道无淤积、两岸无违章”。
三、创新水体环境治理模式。
建立现代化城市水环境治理体系。深化治水区域协作,全面实施流域系统治水,挂图作战,将治水与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相结合,突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共治。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水污染源信息、水环境质量、工程项目进度等“一张图”管理,实行“一张图”干到底。
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编制《普宁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根据流沙新河自西向东穿城而过的特点,建设经流管网形成雨水收集系统,净化后供植被灌溉、景观用水、公共卫生间用水。鼓励公共机关、学校及住宅区露天场地采用透水材质,对市政道路绿化带及人行道进行改造,提高透水率,增大城市吸水面积。到2035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控制率70%要求。
第二节 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深化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开展“护蓝”行动,强化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加大电厂、石化、钢铁、水泥、陶瓷、玻璃等高排放行业和国控、省控等重点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推动企业加大治理力度,完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大工业锅炉整治力度,完成揭阳市下达的燃煤锅炉、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整治任务。积极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并建立台账,通过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对各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实施分类处置。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复查巩固整治成果。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持续推进省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加快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平台。对已经完成销号的VOCs重点监管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严格监控纺织、化工等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排放量。加强生活服务业VOCs排放控制。建立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涉及使用涂料、油漆和有机溶剂的市政工程、政府投资工程等,优先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积极推进商用及家用溶剂产品、建筑涂料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设施正常使用率不低于95%。
加强移动源污染控制。强化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建设布局。更新或新增公交车全面使用电动汽车(含氢燃料电池汽车),其中纯电动车型占比超过85%。到2025年,城市公交电动化率达到100%。新增或更新的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且逐年提高10个百分点。推进淘汰老旧车辆,鼓励柴油货车提标改造。加大机动车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对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的排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行为。
强化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大扬尘污染控制。城市建成区大型施工工地应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落实施工现场围蔽、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净、场地绿化“六个100%”防尘措施,严格落实车轮车身冲洗和车厢全封闭等防尘措施,减少道路扬尘,暂未施工裸露土地应由业主落实覆盖或者绿化。全面禁止露天焚烧。严格落实乡镇场街道秸秆禁烧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加强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禁限放监管,依法查处露天焚烧和乱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进秸秆、树枝(叶)等生物质综合利用,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利用,逐步实现秸秆全量化利用。
第三节 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治,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有关政策,在规划环评和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工矿企业项目环评文件中强化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新增工业用地必须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防止新建涉重工业行业项目造成新的土壤污染。对基本农田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以及主要重金属超标地区不予审批新增有重金属排放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建立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严格控制工矿污染。积极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防范农用地土壤污染。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有序推进土壤污染详查工作,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污染程度,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确保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区因地制宜地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到2025年以前,完成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并定期进行信息更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强化建设用地污染防治。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以纺织印染、生物医药、化工等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建立污染场地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并实现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禁止未经评估和达不到治理修复标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到2025年以前,实现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有序推进土壤治理修复。实施典型区域土壤综合治理,重点对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涉重金属行业搬迁场地、简易垃圾填埋场以及石化、陶瓷、五金、漂染等受污染场地进行修复。积极开展农田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以产粮(油)地和果蔬基地、培育基地为重点,开展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结合老工业场地再次开发利用,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加大电子废弃物拆解场地污染整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拆解电子废弃物企业和个体户。
第四节 加强固废安全处置
强化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加强含铬废物、废碱、焚烧处置残渣等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支持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及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自建规范化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鼓励跨区域合作建设处置设施。加快建成普宁医疗无害化处置中心项目,提升医疗垃圾末端处理能力。到2025年,全市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处置能力。按照“属地管理,本地产生、本地处置消化,就近处置”的原则,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场所或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建设。到2025年,建成覆盖全市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体系,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力度。健全固体废物回收处理体系,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保障废弃产品规范回收利用。落实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建设并规范化管理暂存场所的主体责任,强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台账管理制度。加强公安机关及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的分工协作,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的清运和处置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加工、遗撒、倾倒、堆放、转移、销售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严厉打击工业废料、电子废物、生活垃圾、废塑料等“洋垃圾”走私,集中打击走私“洋垃圾”的团伙,有效切断走私“洋垃圾”的通道和链条。到2025年以前,建立相对完善的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实现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管。
第五节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一、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积极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开展美丽乡村连线连片建设,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组织发动群众整治环境脏乱差。全面开展村居“三清三拆三整治”,清理村内巷道、房前屋后两旁乱堆乱放,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等,整治三线(电力、电视、通信线)乱搭乱接。优先整治汤坑水库、三坑水库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内村庄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
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健全“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完善“一镇一站”“一村一点”,按标准配齐垃圾收集点和保洁员。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推进垃圾屋标准化建设,逐步提高垃圾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推行“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回收利用”,形成农村垃圾“产于农村、用于农村”的有效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着力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严厉查处在农村地区随意倾倒、堆放垃圾行为,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因村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城镇周边村居,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优先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统一处理;近期无法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的边远村居,优先建设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保障农村污染治理设施长效运行。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严格乡村河涌、水塘、水库等饮用水源周边村庄污水排放监管,规范农村厂企、养殖户、农户等排污行为。
二、强化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提高农村种植业污染防控能力。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提高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意识和技能,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加强秸秆、农膜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优化开展就地还田。推广地膜减量增效技术。完善废旧地膜等回收处理制度,试点“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开展种植产业模式生态化试点,创建一批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
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域清理整治,巩固禁养区内养殖污染清理整治工作成果,落实畜禽禁养区监督巡查工作制度,及时清理“死灰复燃”养殖场。推进畜禽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推进榕江流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综合利用和设施装备改造升级,着力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六节 加强环境风险管控
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完善环境风险评估机制,探索建立重大宏观战略环境风险评估与预防制度,重点加强对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企业的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污染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企业定期对环境风险隐患进行登记、报告、治理、评估、销号全过程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定期巡查监督。探索建立环境健康诊疗与跟踪机制,定期进行水体、土壤、农作物环境样品布点、样品采集与检测分析,定期对重金属污染高风险区域内食品、饮用水进行重金属监测,对幼儿、中小学生和涉重企业一线职工等高风险人群进行生物监测。
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监督,建立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清单,全面推行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全过程GPS跟踪监控。全面落实化学品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自查自纠,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加强重金属污染源头预防控制,深化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电池制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制革、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六大重点防控行业重金属综合整治,实施重点防控行业重金属排污强度管理。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建立市级环境应急管理专职机构,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建立24小时监控值班制度和应急值班制度,规范信访投诉和应急电话的反馈服务。对接上级环境应急救援技术支持机构,积极参加揭阳市环境应急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健全环境应急预案清单,构建以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以及单位和基层组织预案为基本架构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将应急预案演练纳入中小学教育和服务型政府机构建设任务。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联动,深化生态环境与气象等部门合作,联合应对重污染天气。
第六章 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探索低碳转型路径
第一节 努力推动实现“双碳”目标
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实现碳排放和能源消费总量在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加快研究制定普宁城市低碳发展路线图。主动掌握区域温室气体排放现状,分析未来排放情景,合理设定低碳发展目标,制定重点领域行动方案,在评估技术及项目减排潜力的基础上,采取保障措施,力争到2025年以前,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达到省级考核要求,且持续下降;到203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进一步降低,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实施碳中和行动。努力完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加快碳市场建设,以尽可能低的成本降低经济的碳强度,使用非化石能源替代存量化石能源消费量。提高消费电气化水平,提高家电产品节能水平,重视交通和建筑节能。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持续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能效活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工业优化升级。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扩张,控制非CO2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开展重点企业节能减排降碳行动,推动制造业向低碳、脱碳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现代化,发展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提高电机系统效率、提升工业园区能源效率、加强余热利用、节能产品和电动汽车、氢燃料汽车的推广使用。
第二节 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深度调整
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施产业链提升工程、龙头企业培优扶强工程、千亿集群发展工程、绿色低碳发展工程,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加快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提高产学研用金协同水平,增强产业发展内生动能。坚持项目带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落实积极的新能源发展路径。牢固树立“能源转型、绿色发展”理念,制定更加积极的新能源发展目标,加大技术创新,推动能源从高碳向低碳、从以化石能源为主向以清洁能源为主转变,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进一步优化完善电网建设,推动电网智慧化升级,大力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提高电力系统灵活调节水平。围绕促进能源低碳智慧转型、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新一代电力系统建设、新型储能发展等重点任务,按照上级相关政策,相应制定实施方案。
第三节 探索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路径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把落实“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作为总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立足高碳能源结构、高耗能产业结构现状,把握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与常规污染物排放具有同根、同源、同过程的特点,抓住减污降碳“牛鼻子”的核心举措,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以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和建材、化纤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推动有条件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有序推动车辆新能源化,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公铁、铁水等多式联运。
探索各要素攻坚实现路径。把降碳作为重点,注重各项攻坚战与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有效衔接,统筹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各领域工作。推进大气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控制,以产业、能源、运输等领域为重点,扎实推进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推进固废资源循环与减碳协同增效,以清洁生产、“无废城市”建设等为主要抓手,推动资源循环回收和高效利用。推进节水协同降碳增效,实施节水行动,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推进生态系统与碳汇建设协同,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加生态系统环境容量,同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
加强减污降碳政策机制融合创新。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促进减污降碳工作在战略、规划、政策和行动体系方面的统筹融合,切实推进减污降碳协同落地实施。加快构建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对绿色电价、气候投融资、碳交易市场、环保信用评价、生态保护补偿等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工作部署,充分运用环境经济政策和市场化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提升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综合效能。
第七章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模式,营造优美人居环境
第一节 改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
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着力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加快完成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等一批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及园区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练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最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区域执行标准不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到202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95%以上。到2035年,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基本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加快完善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完善垃圾收运站场建设,重点推进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等项目建设。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推进建设普宁分散式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助力揭阳形成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体系。健全环保设施建设运营长效机制,完善“户集中、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组织开展快递业产生的废物减量化行动,减少白色污染。到2025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
第二节 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推进绿色市政服务。大力发展绿色市政服务,重点针对政务服务、医疗、教育、文化和体育公共服务设施,推行绿色市政新技术,实现公共服务设施低碳绿色化布局。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设绿色市政窗口通道,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推进电力、燃气、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便利化、绿色化城乡基础设施体系。推进绿色政府建设,强化政府绿色采购要求,优先选择列入国家、省、揭阳市“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到2025年,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所占比例达到80%以上。开展以节约、节能为主题的“绿色办公”活动,建设节约型机关。
构建低碳交通体系。完善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助力建设汕潮揭城市群城际公交系统,加入汕潮揭半小时生活圈城际轨道网络建设。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大城市公共交通投入,扶持公交企业节能环保型车辆、清洁能源车辆的购置换代,加快公共交通收费实行一票通、一网通,降低公共交通出行成本。着力改善城市慢行空间环境,建设与公交站点无缝接驳的自行车道和步行连廊,在大型居住区、大型社区、学校、风景区等人流密集区推广自行车共享服务,建立公共交通、共享自行车、步行联合等多方式组合协调的低碳公共交通体系。
推进全民低碳生活。引导形成绿色消费观念,鼓励公众优先购买和使用环境友好型产品。推动完善节水器具、节电灯具、节能家电等产品的推广机制,鼓励公众购买绿色家具和环保建材产品;倡导住房适度消费,鼓励使用环保装修材料;逐步推广绿色建筑,提升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政府机关、学校、医院采用绿色建筑工艺及材料,到2025年以前,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鼓励全民绿色出行,动员市民树立低碳出行理念,推行健康步行、绿色骑行、低碳行车等活动,优化交通出行方式,提高公共交通组织效率和城市交通绿色出行分担率。
第三节 拓展城市绿色生活空间
推进城市增绿添景。按照“见缝插绿”原则,把森林融入城市,让市民走进森林,大力推进城市小森林建设,充分利用市区现有可绿化空地,挖掘绿化潜力,加快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社区公园。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工程,在乡村道路、公共场所、农户庭院及门前屋后积极造林绿化,提高村庄绿化率,增加森林景观点,构建优美宜居生态家园。
提升乡村绿化水平。以村内道路、公共场所、农户庭前屋后和村庄周边山地为重点,着力建设进村绿化生态路、乡村森林公园、庭院绿化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林、风景林,保护好“风水林”。精心设计以乔木为主体的绿地或林地,形成与外界的过渡空间,展示村庄特色与文化。突出农村特色和田园风貌,挖掘潮汕、客家特有的建筑文化,提升农村人文内涵,打造普宁特色示范生态宜居绿色村镇。
第八章 丰富特色文化产品供给,弘扬生态文化魅力
第一节 传承弘扬特色传统文化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扎实做好英歌(普宁英歌)、嵌瓷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即把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加强文物管理制度和文物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管理制度,继续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即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落实保护计划。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揭阳市启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有序推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普宁学宫和德安里民居群等修缮。严格落实《揭阳古城保护条例》,加强洪阳镇古城保护管理工作,强化“灵汇甘泉”“培风塔”“南岩”“云石岩”等遗址遗迹的保护和管理,引导和规范社会行为,保护重要传统村落历史格局、风貌和历史建筑,不得随意改变历史街巷的走向、尺度、地面铺装及沿线建筑风貌;保留与传统村落相协调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建筑的体量、风格等应与村落整体风貌相协调。
第二节 全面推进生态文化教育
打造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建立与全民生态文化教育体系相适应的生态文化教育基地。提升档案馆、图书馆、文化中心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完善面向全社会的以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历史文化馆等为主的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生态文明、环境文化教育基地。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建设覆盖所有教学阶段的绿色学校,打造生态文明教育实践的重要基地。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管理平台,探索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承接的场馆管理模式。
构建全面生态教育体系。加强党政机关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党校教学计划和党政干部培训体系中,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教育常态化,提高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素养。到2025年以前,建立起完善的党政干部生态文明培训制度,党政干部生态文明培训比例保持在100%。强化企业生态文明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开展生态环境法律和知识培训,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生态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引导中小学开设生态环境教育课程,鼓励社区居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内容。
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倡导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动员公众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回收利用、义务植树造林、环保志愿者行动等社会活动。完善生态文化宣传网络,开办生态文明建设电视电台专题节目、互联网站等,构建媒体宣传网络。借助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国际臭氧层保护日等,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等传统主流媒体和政务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汇报生态文明建设动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参与度调查。力争到2025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参与度不低于80%,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参与度进一步提升。
做好水库移民后期工作。关注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围绕美丽家园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创业就业能力建设等方面,采取得力举措,精准发力,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努力促进移民产业升级发展,改善移民安置区的生态环境,提升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水平,持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达到并超过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第三节 创新生态文化产品和服务
一、发展绿色食品产业。
狠抓落实,重点提高普宁绿色食品产业标准化水平,打造普宁蕉柑、普宁青梅、普宁青榄、南径蔬菜等一批特色绿色食品。创建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综合保障体系。发展“品牌+公司+基地+农户”为模式的产业化经营体系,以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标识为重点建立监测监管体系,实施标准化和质量可追溯制度,以市场准入和监督检查为手段健全品管体系,以农技推广和农户培训为主要内容健全技术服务体系。深挖科技潜力,重视培育名优品种,积极与广东省农科院等单位合作,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重点培育一批市场意识强、生产技能高、经营能力好的农村实用人才。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推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积极注册商标,强化质量品牌意识,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加强品牌培育、认定、宣传、保护和推广,做好普宁豆干、豆酱、手工南糖、花生酥、糖葱薄饼、普宁朥饼等特色品牌,宣传和树立普宁绿色食品的良好品牌形象。加强农业与互联网的融合,拓展线上线下营销渠道;加强与乡村旅游融合,加快推动高埔镇青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七星洞森林公园等特色资源发展,建设集生态种植、旅游观赏、文化休闲、农副产品文化展示长廊于一体的生态旅游区,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发展大健康产业。
重点发展医药工业。推动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聚集发展以医药、医疗器械、医疗用品、保健品、健康食品、健康养生为主导,汇集医疗、传统保健、健康管理等要素的大健康产业园。重点发展原料药制造、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加工、医疗器械的制造、制药器械的制造。
大力发展医药商业。大力引进先进医药研制、销售、物流企业,建立药品流通企业、医疗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平台,简化流通层次,优化流通网络,实行互联网诊疗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在线开具处方药品第三方配送,提高供求信息对称度和透明度。
着力提升医疗服务业水平。发展中西医结合特色医疗保健以及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养生养老、康复护理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险服务,加快发展体外诊断、健康穿戴装备、康复辅助器具、新型智能康复系统等相关产业配套,促进健康产品和服务展示、交流、体验新业态发展。
重点发展保健品产业。加强对身体有益的食品、营养补充剂、保健品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物流,重点把握原材料、生产制造、品牌运营、流通渠道的四大环节,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保健品企业的深度合作,积极引入一批重点企业。
大力发展健康管理产业。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教育培训、研究交流、咨询评估和第三方认证等服务,开设养老护理等养老服务专业课程。加强养老场地设施和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高档养老机构体系建设。加快市中医医院老年康复中心、灰寨村幸福康养中心等项目建设,推动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推进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丰富养老服务业态,推动发展基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服务、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领域养老服务。
三、发展生态旅游产业。
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活动,推进保护传承基地建设,打造“普宁英歌”“普宁嵌瓷”“普宁潮剧”“普宁木雕”“贵政山茶叶陶罐制作技艺”“老香橼制作技艺”“普宁广东汉乐”“潮州音乐”“铁枝木偶戏”等非遗展演精品项目成为旅游产品。根据普宁春节习俗、锣鼓镖旗巡游、赛龙舟等节日庆典,宣传打造普宁旅游文化节。引导建设一批文旅融合示范区、旅游文创产业园,鼓励景区进入影院、剧场和书店等文化业态,提升旅游商品创意水平。做好“普宁手信”推广,做大做强普宁特产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助力揭阳打造“揭阳旅游手信品牌”。讲好普宁洪阳古驿道林则徐民族英雄故事,助力打造好潮惠古驿道旅游线路。加强区域内红色旅游景区(点)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发挥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的教育功能。
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发展多元化的新型旅游产品体系。发展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做强做精一批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产品,重点引导盘龙湾温泉度假村整合周边资源,打造集温泉度假、生态休闲、体育运动、中医药养生于一体的康养旅居综合体,积极培育一批新的旅游投资项目和旅游度假龙头品牌。引导南溪水乡田园综合体整合、盘活乡村资源,统筹打造“潮汕水乡·粤韵江南”乡村旅游连片发展示范区。引导大南山街道什石洋村开发红色主题精品民宿、农家乐、休闲娱乐、文化创意等业态,激发全市红色旅游资源利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充分发挥生态旅游带动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快盘龙湾温泉度假村升级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引导利泰飞鹅岭农业公园、南溪水乡田园综合体、善德梅海等有条件的旅游景区(点)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引导辖区内有条件的乡村创建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
第九章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绿色发展方式
第一节 健全生态文明决策机制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机制。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和协调机制,理顺部门权责,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上下良性互动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在重大开发事项和重大项目决策中,充分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建议。严格审批制度,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控制线、林业生态保护红线以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各类法定保护地的项目审批、规划或范围调整,制定并实施更严格的审批制度和措施,建立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查制度,探索实行一票否决制。
建立生态环境决策咨询制度。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组织专家科学论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工作和决策需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文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咨询与评估。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相关专家团队开展深入调查和研究,向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提出咨询建议。
健全环境承载力预警机制。以流域、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状况及其变化、损害健康的重点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为基础,构建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明确导致超载的产业退出时间表,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减量化等,对未超载地区,鼓励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适宜产业发展。空间规划、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区域规划等编制要依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预警评价结果,科学设定政策措施,合理调整产业规模和布局,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谋划发展。
第二节 健全生态文明监管机制
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护问责制度,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将保护目标、任务和要求层层分解,落到实处。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准入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研究制定生态红线保护管理措施。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罚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违法行为。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管理核心制度,全面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强化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挥发性有机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分行业推动实施颗粒物、总磷、总氮、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固定污染源环境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一个平台,一张地图,一套数据”的信息化管理。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强化证后管理和监管执法。
强化生态环境全过程监管。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落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多手段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夯实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基础监测能力,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推进环保机构跨区域、跨流域联合监测。探索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建立部门间“随机联查”制度,将电力、石化等重点行业企业、各类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内的生产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推动实现重点企业“全覆盖”排查。
完善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公开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质量监测、建设项目环评、企业污染物排放等信息,主动向社会通报环境状况和突发环境事件。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引导企业进一步真实、客观地公开环境信息,监督企业按规定公开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信息。畅通环保信访、12369环保热线等信访投诉渠道,实行有奖举报,鼓励环境公益诉讼。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完善政府、企业和社团组织的环境保护参与互动机制。
第三节 健全生态文明市场机制
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探索建立市、镇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推进确权登记法制化,明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等自然资源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及处分权。落实普宁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衡量辖区自然资源资产的存量、消耗、结余,评估资产的优劣、使用情况及负担能力。整合分散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完善资源环境价格体系。落实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矿业规律的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方式。加强对自然垄断环节的价格监督,完善环保电价、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及阶梯电价、阶梯水价、天然气价格政策等,落实油品优质优价政策。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落实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等环境保护税政策,提高环境污染成本,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建立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探索开展排污权交易、碳交易、水权交易、用能权分配和交易等市场化行为,推动建立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体系,积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治理市场,推进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鼓励在已建成及在建环保基础设施中引入第三方进行整体式设计、模块化建设、一体化运营。统筹练江和中小河流环境综合整治,推广“水环境治理、土地整备与开发、投融资”三位一体的流域治理新模式。推进印染、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企业第三方治理,鼓励水量少而分散、自行处理成本高的排污单位交由环境服务公司治理。鼓励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参与环境监测服务,加强质量监督,构建规范有序的监测市场。
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对因开展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控制排放而带来的财政减收增支的财力补偿,探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和流域双向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的生态补偿方式,引导各类主体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健全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占补平衡机制,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和护林经费保障制度,探索林分改造生态补偿机制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推动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全面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到2025年以前,实现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重要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建立独立公正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机制。
第四节 健全生态文明考核机制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党政实绩考核评价、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评价体系。弱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生产总值考核,探索以生态保护、环境要素质量、低碳环保产业发展等指标为主的政绩考核,将其纳入地方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结果在干部考核、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中的运用,注重选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力的优秀干部。对考核优良的相关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实施问责,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到2025年以前,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不低于20%。
严格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加快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优先核算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自然资源,系统反映自然资源的变化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与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重大制度相衔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依法实行终身追责。
第五节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一、探索“生态农文旅”模式。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打造“1+4”普宁特色旅游线路。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资产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积极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动传统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为绿色发展的生态产业,打造“生态农文旅”模式,推动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的全面提升。
促进“特色农品变优质商品”。重点围绕青梅、蕉柑、竹蔗、青榄、油甘等特色农产品,打造普宁特色“农品名片”,将传统历史文化内涵融入特色农产品的宣传销售中,增加产品附加值;通过“互联网+农产品”销售模式,拓展“特色农品变优质商品”的转化渠道;加强与快递公司合作,在各个村主要路口设置快递站点,提高鲜果产品运输效率。
促进“农业劳动变体验活动”。挖掘洪阳镇历史文化名镇的文化底蕴,鼓励村民在传统村落中以自有宅基地和果园、茶园、鱼塘等生态载体发展特色民宿、家庭采摘园等,实现从传统餐饮住宿向农业文化体验活动拓展,形成“吃采看游住购”全产业链。
助推“绿色平台变生态品牌”。积极宣传普宁英歌、普宁嵌瓷、广东汉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推进全域生态文化旅游,加快形成一批精品民宿品牌,通过游客的“进入式消费”实现生态产品的增值溢价。
优化空间布局,做好建设“减法”和生态“加法”。加强生态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景区详细规划等各类规划的衔接融合,按照“提升生产能力、扩展生活空间、孕育生态效应”的理念,系统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以“优化农用地结构保护耕地、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保障发展、优化镇村居住用地布局保障权益”为核心,按照“宜农则农、宜渔则渔、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生态则生态”的原则,通过拆旧复垦、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等方式,整治各类低效用地,获得的空间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补平衡等指标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开发区域使用,土地增减挂钩收益用于生态保护、修复和补齐民生短板。
聚焦“水陆空”,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河长制”,严格落实主体监管责任,从源头上保护榕江和练江。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和循环利用;建立严密的监控体系、实行严格的环保标准,防止水源污染;对河道底部进行清淤和平整,修复水生态。以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和治理。建设高标准农田用于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农业观光旅游;对废弃工矿用地开展生态修复,打造景色怡人的“花海”生态园。开展大气环境整治,关停镇区“散乱污”企业,控制畜禽养殖,减少空气污染源;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增加森林覆盖率,改善空气质量。
二、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政府率先购买公共性生态产品,推动实现“谁保护、谁受益”。明确补偿范围、补偿标准,推进镇、村等不同产权主体的权益,每年的风景名胜区补偿资金和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拨付到镇,可用于风景名胜区改造和保护修复、公益林管护、森林防火等支出;水稻田、重要湿地、水源地补偿资金和部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拨付到村民委员会,可用于村民的森林、农田等股权固定分红、生态产业发展等,激发镇、村和村民保护生态的积极性。
第十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组建由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小组会议,统筹协调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与揭阳市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行业规划制定、政策争取、项目建设、工作落实等方面通力合作,按照相关规划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高标准、高质量抓好生态文明的落实工作。
第二节 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治理领域的政策措施,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污染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污染物综合排放探索研究,健全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制定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做好生态环境规划、环境保护标准与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套,开展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情况评估工作。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各类型认证。确立规划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领地位,积极引导各地细化实化生态文明系列建设的工作方案,细化相关建设内容。加强对包括双碳目标等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的统计监测,提高统计监测的准确性、及时性。
第三节 加大资金保障
切实加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投入,逐步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重,强化对环境污染防治、重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的资金保障,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源配置职能和引导作用,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积极探索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加快整理全市基础设施项目包,筛选识别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省基础设施REITs储备库。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发挥潮商乡贤公益示范效应,鼓励社会资金转向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建立有效的资金使用和监管制度,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先审后拨和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对资金的使用全过程加强监督,严格执行投资问效、追踪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
第四节 推动全民参与
加强规划实施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为生态文明建设献计出力,形成市、镇、村三级联动协同配合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生态文明村、绿色村庄系列创建活动,巩固和提升省级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发挥重大环保工程项目的示范作用,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普宁样板。聚集各方力量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聚焦关键领域加强标准、技术、人才项目全面合作,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带动先进环保技术、高端装备“走出去”和“引进来”。
第五节 严格监督考核
结合编制各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绿皮书工作,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调度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机制。强化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管理,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及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内容,加强各类考核结果的应用。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调整。建立健全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体系,规范开展例行督查,针对性开展专项督查和驻察,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同时,提高舆论监督水平。
第六节 实施重大工程
开展全过程、精细化、动态化管理,以规划引导重大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促进规划落实。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无废城市”建设工程、绿色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项目。强化资源要素保障,优先保障重点工程的用地、用能和环境容量。实施数字化治理工程,构建水、气、声、土壤、固废、污染生态遥感一张图,实现环境治理“一网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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