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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张张
留言日期:
2021-08-30
主题:
《关于依法从严整治二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的通告》相关问题咨询
内容:
市政府部门领导您好。近日留意到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依法从严整治二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的通告》(普公通《2021》4号),对其中有些疑问在此提问:
1.依据我的理解,通告中所说的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车都必须上牌号,但是对驾驶证无明确要求。也就是说,使用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需要驾驶证的仅指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2.通告中所说“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摩电”,具体认定标准是什么。
3.市政府在 http://www.puning.gov.cn/xwzx/pnxw/content/post_576461.html发布的通知里, 仅提到电动自行车的办牌号地址,那么一般电动车(诸如小绵羊)办牌号地址在哪里,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我的理解里,电动自行车不能等于电动车。
希望得到完整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