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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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1-09-05
主题:
奖励金
内容:
我想请问一下户籍在普宁市入伍的毕业大学生有入伍奖励金吗?我看广东很多地区都有这个奖励,所以咨询一下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9-05
答复时间:
2021-09-06
答复单位:
揭阳市普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内容: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以下简称:优待金)由入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发放,通常在义务兵服役满一年后的春节前通过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发放第一年的优待金,服满两年后的春节前发放第二次优待金,共发放两次。普宁市发放优待金标准按照不低于揭阳市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的标准发放,另高学历入伍,进疆进藏兵员,服役表现优秀的义务兵按文件规定增发优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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