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的第一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普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村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旧宅改建):
(一)符合我市“一户”认定情形条件的户;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集体内没有宅基地,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程序同意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及进行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安置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宅基地申请资格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具有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宅基地建房申请。
针对您的第二个问题:依据自然资源部2020年《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相应的不动产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普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村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旧宅改建):
(一)符合我市“一户”认定情形条件的户;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集体内没有宅基地,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程序同意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及进行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安置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情形。